導讀: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中醫药管理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做好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医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中醫药管理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做好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医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
通知明確,互認範圍爲二級及以上同級醫療機構之間、下級醫療機構對上級醫療機構的醫學檢查檢驗結果,在疾病周期性變化規律時間範圍內的,能提供規範完整的檢查檢驗報告和相應影像資料的檢查項目原則上應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複檢查。互認項目包括醫學檢驗和醫學影像檢查等,主要選取結果相對穩定、費用較高的項目。同時,根據醫學技術的發展和管理需要,適時對醫學檢查檢驗互認項目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通知要求,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醫療機構,必須接受省、市(州)級醫學影像、臨床檢驗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的技術指導及質量監測,規範開展質量控制,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診治醫師對互認的外院檢查檢驗結果應完整記錄,履行告知。開展檢驗結果互認的醫療機構,互認項目必須參加國家衛生健康委臨床檢驗中心和貴州省臨床檢驗中心組織的室間質量評價,並取得相應資質證書。今年12月底前,省、市(州)質控中心建立網絡質控平台,所有二級及以上的公立醫院與省、市(州)質控中心網絡平台對接,每個縣至少有1家公立醫院開展網絡平台質控工作,確保質量監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