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建设、制度规范、流程管理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并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醫療機構日間醫療質量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對日間醫療質量管理的組織建設、制度規範、流程管理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並明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提出,日間醫療是在24小時內完成住院全流程診療服務的醫療服務模式,屬于住院服務的組成部分,要避免醫療機構將日間醫療與門診服務混淆,要注意日間醫療質量管理應當與住院服務相銜接。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規定的醫療質量管理整體架構,進一步細化和健全日間醫療全流程質量管理體系。開展日間醫療的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院及專科疾病防治機構應當在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下設日間醫療質量管理的專門組織,由醫療管理、質量控制、護理、醫保、醫院感染、病案、信息等相關管理人員和具有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臨床專業人員組成。
《規定》完善了日間醫療質量管理制度體系,制定了病種遴選制度、科室和醫師授權管理制度、患者評估制度、患者隨訪制度、質量監測與評估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信息安全與信息公開制度、培訓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涵蓋了日間醫療患者住院前、住院期間、出院後等各個環節,以及病種等相關要素。《規定》提出,醫療機構應當加強日間醫療患者隨訪管理,根據不同病種特點及診療規律,明確隨訪時間、頻次、內容和形式等,安排專門的醫務人員進行隨訪並准確記錄,爲有需要的患者提供出院後連續、安全的延伸性醫療服務;對日間手術患者,應當在出院後24小時內完成首次隨訪。
《規定》明確了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日間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加強日常質量安全情況監測,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基礎上,積極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調動醫療機構開展日間醫療的積極性。